扫黑除恶就要“拔伞”“除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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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办、国办印发《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给扫黑除恶工作再加了一把火。本周,靖州县公安局原局长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成了另类“网红”。(摘自三湘风纪微信7月7日) 日前,三湘风纪微信通报曝光了2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案例,彰显了我省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的鲜明立场和决心,同时也再次证明要扫黑除恶,就要扫除其滋生的土壤,从源头上拔掉涉黑涉恶“保护伞”,只有除掉“保护伞”,才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这颗“毒瘤”。 “拔伞”如“拔根”。屡次出现黑恶势力“春风吹又生”,说明黑恶势力的“根”并没有拔掉,只有“保护伞”倒了,黑恶势力气数也就将尽。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除伞”“拔根”行动。 “打蛇要打七寸”,黑恶势力的“命门”,就是掌握一定公权力,并为其充当“保护伞”的腐败分子。在一些地方,黑恶势力为了谋取利益,通过拉帮结派、行贿送礼、请客吃饭等与公职人员勾结在一起。当被“围猎”的官员不断得到“好处”,当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之间产生利益链条,那一把把的黑色“保护伞”便存在于基层组织的政治生态中。黑恶势力一旦有了这些“保护伞”的支持庇护和撑腰壮胆,更加有恃无恐,肆意妄为。强占豪夺、敲诈勒索、横行乡里、鱼肉百姓,不仅损害百姓群众的经济利益,更是肆意践踏民主法治,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控制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侵蚀基层政权,严重阻碍农村基层政治和谐。黑恶势力让百姓群众深受其害,叫苦不迭。其民意的背后是人民群众对黑恶势力的深恶痛绝,更是对其后面“保护伞”的痛心疾首。 “老虎”露头就打,“苍蝇”乱飞也要拍。扫黑除恶必须反腐反贪。因此,要“除伞”“拔根”,就要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结合起来,在侦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特别注意深挖细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狠打那“七寸”之地,要对涉黑涉恶犯罪“零容忍”、出重拳、下重手的同时,更是要对那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绝不手软,坚决斩断腐败分子与黑恶势力的利益链条,彻底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扫黑除恶并非一朝一夕的功夫,也不可能一帆风顺的过程,它具有严峻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因此,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拿出奔赴战争、斗争杀敌的勇气和胆识,拿出壮士断腕、背水一战的决心和毅力奔赴“拔伞”“除根”战场,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硬仗,彻底铲除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毒瘤”,用实际行动赢得民心。(汉寿县纪委监委 余燕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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