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农村危房改造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7-12 信息来源: 廉洁常德网 字体:[ ]

    今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并严肃查处了一批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和警醒广大党员干部,现将其中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鼎城区草坪镇稻罗岭村原党支部书记邢先业、会计刘道胜、妇女主任黄美华截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6年,邢先业、刘道胜、黄美华违规截留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万元、违规收取危改户感谢费0.1万元,均用于其他村级开支。此外,三人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邢先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刘道胜、黄美华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或退还村民。

    二、桃源县夷望溪镇夷望溪村原党支部书记田兴坤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田兴坤任夷望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规以低保户张某名义申报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并骗取张某存折将1.5万元补助资金取出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4月,田兴坤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三、石门县宝峰街道月亮山社区居委会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8月,月亮山社区居委会在未征得低保户同意且未建房的情况下,以3户低保户的名义申报并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5万元,用于修建“幸福之家”,统筹解决五保户分散供养问题,时任居委会主任马业开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5月,马业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四、澧县甘溪滩镇岩门村村委委员张玉平克扣群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等问题。2016年,张玉平利用职务之便,克扣群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此外,张玉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2月,张玉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五、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白鹤镇新港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志敏截留群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王志敏及村支两委干部截留村民唐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0.39万元,用于村内招商引资开支。2018年4月,王志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相关责任人均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纪资金已收缴财政。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5起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引以为戒。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新思想、新要求,围绕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进行大起底、大清查,确保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真正惠及贫困群众。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一线督促落实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坚决纠正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等现象,严肃处理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实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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