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失职失责行为。为进一步强化震慑作用,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澧县甘溪滩镇生猪养殖场严重污染环境等问题。2017年,澧县甘溪滩镇生猪养殖场存在严重污染环境;王家厂镇辖区内华峰锌业有限公司碱洗生产线未验收便投入生产、显耀地矿粉厂等5家石膏矿企业的环保设施尚未验收便陆续投入使用等问题被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办。2017年5月,澧县甘溪滩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覃优胜,王家厂镇分管环保工作的副镇长苏文平,县畜牧局分管畜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党组成员、副局长孟祥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澧县环保局监察大队大队长田俊波因履行监察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安乡县城饮用水取水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2015年安乡县城饮用水取水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安乡县住建局对环保委交办的工作督促落实不力,自来水取水点防护栏整改和垂钓问题均未按时整改到位。2017年5月,安乡县住建局党委书记熊明华,副局长、党委委员彭群友,县地方海事处主任裴泽凡,安乡银龙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杨子典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安乡县水利局安保大垸堤防管理股股长唐正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三岗渠水污染问题。黄健兵、胡育禾在分别担任常德市德源投资开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对所负责的常德经开区东区污水管网建设工作推进不力,导致常德经开区东区三岗渠水污染问题没有得到有效处置。2017年5月,黄健兵、胡育禾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石门县丰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违法问题。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在对石门县丰石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石门县水土保持局预防监督股对该公司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不到位的问题监管不力,并造成了不良影响,该股股长王先军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门县水土保持局局长杨永红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5、武陵区旺盛水泥砖厂违规扩建噪声污染问题。2017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武陵区旺盛水泥砖厂多次改扩建,违规修建1400多平方米钢架棚,生产机制水泥砖,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噪声干扰影响。武陵区河洑镇拆违办主任蔡龙,河洑镇岩桥社区控违拆违专干和社区主任王冬华未正确履行日常巡察职责,王冬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蔡龙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以上5起典型问题,反映出仍有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整治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的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不作为、不担当。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及时整改,扎实整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以及工作进度滞后、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问责一起、曝光一起,以强有力的问题倒逼生态环境保护整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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